道德紀律是運用團體紀律( 包括規則的訂定、獎勵、糾正、懲罰等),促使學生於民主的班級或校園氣氛中,學習道德推理、自我控制、尊重團體規律,並增強其參與決策以及自治自律的能力。其要點包括(Li c k o n a , 1 9 9 1 ) 1 3: 紀律是道德成長的工具,而非為紀律而紀律, 沒有道德意涵的紀律僅是一種管理與控制; 規則的建立並非教師威權主義的表現, 最好透過學生參與及討論, 由師生共同制定, 並讓學生充分瞭解規則背後的道德價值,引發其遵守規則的動機與動力在於「做對的事」, 而非僅藉助外在獎勵或懲處。
當學生違反規則時, 教師應著重在促使學生瞭解規則的重要性, 並增強其對規則遵守的義務感,非一味指責或處罰;教師固然扮演教室中學生學習的正當性權威角色, 但有時亦可邀請學生共同分享權責, 讓學生從參與中學習自我管理。
因此,道德紀律應是自律重於他律,獎勵重於懲罰,且懲罰不等於體罰,同時必須要留意獎懲切勿流於形式, 不能傷及學生自尊或違反人權,亦應避免學生被施予標籤化。
品德教育採用道德紀律最普遍的策略就是運用「班會」( 廣義的班會, 非僅限於會議形式),
我國中小學校園對於班會雖不陌生, 但往往淪為教師訓誡及幹部宣布事宜,或是僅形式上投票表決的現象,所以如何「開好班會」且彰顯其教育的精神乃重要課題。依據美國學者Li c k o n a ( 1 9 9 1 ) 指出: 班會的意義在於班級成員定期( 例如每週) 的互動與討論, 包括全班的教師與學生, 主持班會者有時可為教師,有時可為學生, 最好能調整為大家面對面的座位以利討論。
班會呈現的型態可採多樣不限定會議形式, 最主要的目的是凝聚班級溫馨認同氣氛、促進班級民主討論參與感, 以及集思廣益訂定班規或解決班級問題等,其中所展現的品德教育精神為: 使學生理解並尊重他人觀點,讓學生在表達自我歷程中獲得自尊與責任感, 促進學生在班級生活中的道德判斷與行為能力, 以及培養學生在主動參與過程中,共同營造班級氣氛以成為未來民主公民做準備。當然, 這種班會的精神也可運用於全校, 譬如學生自治組織或是設立學生法庭等。
強化班級層次學生班會與公約- 強化學校層次學生自治組織及其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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